選單

打工族小華在大明炸雞店已經工作滿3年又2個月,因為職涯規劃打算離職,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規定,小華至少應該在離職幾天前告知老闆?

由 AH-000001 提供

解答

30

收錄 4 次,其中 3 次答的是「30天」

本頁的解題說明由 AnswerHub 答案庫(apps.siao.ai)整理

留言(0

其他答案

這一題連同這一列共收錄到 4 次。其中 3 次的答案相同。

30天3 · netholiday
301 · netholida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