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之規定,下列何者不正確?
新北市市立淡水商工・104學年 生活・第 46 題・由 Siao 提供
解答
答案
父母、監護人或其它實際照顧兒童之人,違反第 51 條規定者,依本法第 99 條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緩
- A本法所稱兒童,指未滿 12 歲之人;所稱少年指 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人看護之兒童及少年
- B第 51 條:父母、監護人或其它實際照顧兒童之人,對於 12 歲以下兒童或需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, 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當之人代為照顧
- C父母、監護人或其它實際照顧兒童之人,違反第 51 條規定者,依本法第 99 條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緩正解
- D兒童及少年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,政府應予以適當協助及保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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