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刑事訴訟法》第 240 條規定: 「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,得為告發。」亦即任 .何人只要知道別人的犯罪事實,都可以用任何方式進行告發。下列何者的「告發」 .符合《刑事訴訟法》的規定?
高雄市私立正義高中・113學年 第二學期 八年級 公民・第 35 題・由 Siao 提供
解答
答案
獨孤求敗寫檢舉信給地方法院法官,「告發」郭靖毆打黃蓉的犯罪事實
- A郭靖毆打洪七公,黃蓉打電話向住家附近派出所「告發」郭靖的犯罪事實
- B獨孤求敗寫檢舉信給地方法院法官,「告發」郭靖毆打黃蓉的犯罪事實正解
- C歐陽鋒目睹郭靖毆打黃蓉,到地方法院「告發」郭靖犯罪事實
- D郭靖毆打黃蓉後自覺慚愧,喝下高粱酒後向警察「告發」自己犯罪事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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