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中社會第 52 / 146 題

同學們正在輪流舉出有關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例子,請問:誰的例子舉錯了?

新北市市立鷺江國中・113學年 第一學期 第二次段考 社會・第 52 題・由 Siao 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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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小安:受益權—前幾天被車撞對方竟不願賠償,我要提出訴訟!
  • B采采:自由權—政府提供職業訓練的管道,讓人民就業更順利!
  • C太民:平等權—法律保障人民不該受到同工不同酬的待遇!
  • D阿賢:參政權—我們可以連署罷免不符合人民期待的市長! 【6-7 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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