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告訴乃論」是指非經告訴人合法提出告訴,檢察官不得提起公訴。請問下列事件中何者屬於《刑法》中的「告訴乃論」之罪?
彰化縣縣立員林國中・101學年 第二學期 八年級 公民・第 74 題・由 Siao 提供
解答
答案
餐廳服務生不小心致使客人輕微燙傷
- A開車不小心導致行人重傷
- B餐廳服務生不小心致使客人輕微燙傷正解
- C阿榮潛入王老闆家中竊取貴重物品
- D20歲的阿凱與13歲的女友發生性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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