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中公民第 19 / 20 題

和解是一種權利救濟途徑,下列何種糾紛不宜用和解方式?

新北市市立福和國中・115學年 第一學期 九年級 補考 公民・第 19 題・由 Siao 提供

解答

答案

老王酒後和人起爭執不慎將對方打死

  • A阿明不小心弄壞同學的腳踏車
  • B老王酒後和人起爭執不慎將對方打死正解
  • C小澤買 到瑕疵品和賣家有爭執
  • D小真在網路上散布他人不實的八卦。

只收錄到一次,沒有別的答案可以比對

本頁的解題說明由 我去不早說(apps.siao.ai)整理

其他答案

這一題只收錄到一次,所以沒有別的答案可以比對。

留言

還沒有人留言。登入後就能補上答案或指出錯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