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公民第 13 / 37 題

嘉逵以筆名在網路上發表小說,廣受歡迎,吸引出版社以重金買斷該小說的著作財產權,出版紙 .本書。其後,嘉逵發現另一位網路作家嘉同,將小說全文抄襲,用嘉同的名義另行發表在網路上。 .下列關於此著作權事件的法律評論,何者正確?

高雄市私立正義高中・112學年 第二學期 九年級 第一次段考 公民・第 13 題・由 Siao 提供

解答

答案

因嘉逵擁有著作人格權,可主張嘉同抄襲的行為侵害其權利

  • A因著作財產權不可轉讓,嘉逵可主張嘉同的行為造成其損失
  • B因嘉逵擁有著作人格權,可主張嘉同抄襲的行為侵害其權利正解
  • C因嘉逵是著作權人,出版社不能向嘉同主張著作權相關權利
  • D因嘉同並沒有將抄襲內容拿去販賣獲利,故未侵害嘉逵權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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