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玲蒐集了許多社會紛爭事件的資料,將其分類後,結果如附表所示。根據表中資訊判斷,下列說明何者正確? 事件類別 件數(件) 民事事件 15 告訴乃論刑事案件 30 非告訴乃論刑事案件 25
高雄市私立復華高中・八年級 公民・第 282 題・由 Siao 提供
解答
答案
當事人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的件數共 45 件。
- A檢察官應主動進行偵查的件數共 30 件
- B可經由和解方式直接解決的件數共 40 件
- C應由普通法院進行訴 訟審理的件數共 55 件
- D當事人可聲請調解委員會調解的件數共 45 件。正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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