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中公民第 18 / 18 題

請問:翁姓男子可主張前任屋主張女違反下列何者為由,主張契約無效?

新北市市立中平國中・113學年 第二學期 八年級 段考 公民・第 18 題・由 Siao 提供

小美雖未與朋友簽訂書面契約,仍須負起損害賠償責任。 新聞報導:高雄翁姓男子以900萬元價格購入前鎮區一間透天厝,卻發現前屋主張女隱瞞該屋是凶宅,害他以高價入手,高雄地院依詐欺取財判張女半年,檢方不服再上訴,高雄高分院認定張女惡性重大,寧將售屋款購入3間新屋也不願和解,從重改判1年。

解答

答案

權利濫用禁止原則。

  • A誠實信用原則
  • B契約自由原則
  • C消滅時效原則
  • D權利濫用禁止原則。正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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