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在 1967 年就簽署兩公約,但在 1971 年退出聯合國後因為國際地位爭議,使得我國無法順利 成為各項人權公約的簽署國。然而,我國自 2009 年起就自行以國內法立法,並創設在地審查模式 ,用以確保各項人權公約的精神得以被落實。關於此作法,對於我國在國際地位的影響,下列何者 敘述正確?
高雄市私立正義高中・112學年 第二學期 高一 第一次段考 公民・第 21 題・由 Siao 提供
解答
答案
透過人權價值的落實,促使國際社會更認識並接納我國
- A將人權公約國內法化使我國得以參與聯合國人權理事會
- B透過人權價值的落實,促使國際社會更認識並接納我國正解
- C以國內立法落實人權公約的精神,展現有力的對外主權
- D各人權公約施行法保護弱勢群體有助於國家安全的維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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