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事,是用簡單的符號來表示某些概念。可分為兩類:(一)純粹用簡單的符號來表示 抽象的概念;(二)在「象形字」上附加符號已表示位置或抽象的概念。以下各組文字何者皆為指事字?
臺中市市立大雅國中・112學年 第二學期 三年級 第二次段考 國文・第 8 題・由 Siao 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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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案
末、八、寸、旦
- A烏、矢、刃、一
- B入、甘、火、人
- C末、八、寸、旦正解
- D牟、舟、冊、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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