擁有權利意義與權利能力之人就是權利主體,請問:下列有關權利主體敘述,何者正確?
高雄市私立正義高中・113學年 第二學期 高一 公民・第 8 題・由 Siao 提供
解答
答案
權 利能力為享有權利、負擔義務的能力,但有年齡以及身心狀態的區別與限制
- A基於天賦人權,權 利是與生俱來,我們不需要特別去爭取
- B權利主體的「人」除了自然人,也擴大至法人以及非法人團體
- C權 利能力為享有權利、負擔義務的能力,但有年齡以及身心狀態的區別與限制正解
- D甘地不合作運動追求印度獨立, 是權利主體有權利意識,進而追求大眾權利的典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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