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報導,行政院擬修法規定兒女惡意不扶養父母,有重大虐待、侮辱或無正當理由不扶養,經父母以遺囑、書面、錄音或錄影等方式舉證後,經 (甲)機關判決,兒女將喪失(乙)權利。上文敘述甲、乙分別為以下何者?
桃園市市立瑞坪國中・112學年 第一學期 段考 社會・第 89 題・由 Siao 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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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法院、親權
- B警察局、繼承
- C社會局、親權
- D法院、繼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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