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歷史第 5 / 16 題

有徒取其形式而忽略其精神的。例如:有某個制度在中國具有公平與促進社會流動的意義,在東亞的 孫,前燕博陵崔懿,晉趙郡李楷,凡七姓十家,不得自為婚。 日本、朝鮮卻成為保障特定對象的工具。這個制度最可能是 資料二:族望為時所尚,終不能禁,或載女竊送夫家,或女老不嫁,終不與異姓為婚。

臺中市私立新民高中・114學年 第二學期 高一 期末考 歷史・第 5 題・由 Siao 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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