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漁會之敘述,下列何者錯誤?
新北市市立淡水商工・103學年 定期評量・第 1605 題・由 Siao 提供
解答
答案
總幹事為負責漁會業務執行之人員,具有聘僱及解聘員工、考核、獎懲所屬員工之權責
- A年滿 15 歲未成年人,實際從事漁業勞動者,即使經法定代理人允許,不得加入區漁會為甲 類會員
- B雇用他人從事漁業經營之漁船主、魚塭主加入漁會為乙類會員
- C區漁會理事名額為 9~15 人,省漁會為 15~21 人,並具有聘任及解聘總幹事之權責
- D總幹事為負責漁會業務執行之人員,具有聘僱及解聘員工、考核、獎懲所屬員工之權責正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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