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公民第 36 / 38 題

請問:就我國刑事訴訟制度而言,高等法院再經審理 .後做成的判決,其判決理由是在實踐什麼原則?

高雄市私立正義高中・112學年 第二學期 八年級 第二次段考 公民・第 36 題・由 Siao 提供

某甲被指涉及一件擄人勒贖案而遭到檢察官起訴,甲在一審程序中,提出不在場 .證明;檢察官則提出現場監視器低解析度模糊畫面,作為甲在現場的證據。法院 .認定畫面雖模糊,但「不排除某甲涉案可能」 ,據此,判決甲有罪。因為這項證據, .甲歷經地方法院、高等法院都被認定有罪。甲經由救援團體協助,提起上訴。經 .過數年努力,終於讓最高法院撤銷高等法院判決,發回高等法院重新審理。高等 .法院再經審理後認為,除了現場監視器畫面外,別無其他證據證明甲有參與擄人 .勒贖的事實,改判甲無罪。

解答

答案

無罪推定

  • A審檢分立
  • B罪刑法定
  • C不告不理
  • D無罪推定正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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