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公民第 32 / 44 題

請問 以學生人權分析此校園事件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
新北市市立淡水商工・公民・第 32 題・由 Siao 提供

某高中學生因在距離學校 100 公尺的超商使用手機遭老師攔下,被迫打開書包搜查,最終 被記小過處分。校方表示,校規中確實有不准學生在校內、校外攜帶及使用手機,如果被 查獲將遭記小過處分,然該條校規其實已不符時宜,校方也無法限制學生在校外使用手機, 所以近年來都沒有對學生祭出處分,打算取消這條校規,並增加學生的程序參與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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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該名老師之做法可能侵犯學生之自由權、隱私權
  • B該生若對記小過處分不服,可循求校內申訴途徑
  • C為了管制與安全,教師可要求學生打開書包搜查
  • D本案突顯現代校規訂定應以學生權利本位為考量
  • E該生若對記小過處分不服,可進而向教育部訴願 公民與社會考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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