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中其他第 633 / 1034 題

根據我國的法律,檢察官可以指揮警察。在犯罪偵查上,稱警察是「實質的偵查機關」;檢察官則是「形式的偵查 機關」。上述說法的原因可能為何?

臺中市市立四育國中・113學年 第二學期 定期評量・第 633 題・由 Siao 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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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警察是偵查主體
  • B檢察官是偵查輔助機關
  • C多數刑事案件是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後,親自展開調查
  • D多數刑事案件是警察將調查報告移送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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