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民法》第 798 條規定:「果實自落於鄰地者,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。」律師據此解釋小王不構成刑事「竊 盜罪」中的「不法所有意圖」 。請問此律師的邏輯推論過程最可能為何?
新北市市立永和國中・114學年 第二學期 八年級 社會・第 76 題・由 Siao 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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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竊盜罪屬於「告訴乃論」 ,只要小王 道歉,檢察官就不能啟動偵查程序
- B既然《民法》賦予小王取得掉落果實的所有權,小王便不具備竊盜罪所需的 「不法所有意圖」
- C果實掉落屬於民事買賣契約的變更,小飛應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小王「支付價金」
- D警察在現場已判定小王無罪,故該案件在偵查階段即已由警察作成「不起訴處分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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