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公民第 47 / 117 題

楊康和楊過為兄弟,在楊康結婚後,帶著妻女和自己的父母同住;楊過結婚後因 .為工作的關係,則和老婆住在岳父家。根據我國《民法》規定,下列何人與楊過 .沒有民法上所規定的親屬關係?

高雄市私立正義高中・114學年 第一學期 七年級 公民・第 47 題・由 Siao 提供

解答

答案

楊過的嬸嬸

  • A楊康的老婆的弟弟
  • B楊過的嬸嬸正解
  • C楊康的姨丈
  • D楊過的老婆的姊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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