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第 980 條原規定為「男未滿 18 歲,女未滿 16 歲者,不得結婚。」後修正為: 「男女未滿 18 歲者,不得結婚。」意即男女雙方都滿 18 歲,均可自行決定是否要 .結婚,無須徵求他人同意,另外將男女結婚年齡拉平,以符合下列何項國際公約 .對於人權保障的精神?
高雄市私立正義高中・113學年 第一學期 七年級 公民・第 37 題・由 Siao 提供
解答
答案
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
- A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正解
- B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
- C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
- D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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