瑞士的非營利組織「尊嚴」(DIGNITAS),是由人權律師莫奈利在西元 1998 年創立,組織目標是在病人活著 和臨終時,通過醫師諮詢,依照病人的自由選擇,讓病人選擇以「藥物」結束自己的生命。請問:站在人性 尊嚴的角度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新北市市立錦和高中・113學年 第二學期 補考 社會・第 137 題・由 Siao 提供
解答
答案
對於個人的生命擁有自 我決定權是該組織推行此作法的目標。
- A該組織的作法使人們免於受到社會不公平對待
- B該組織的作法會使 個人的人性尊嚴受到侵犯
- C該組織的作法侵犯個人隱私,故政府應該禁止實施
- D對於個人的生命擁有自 我決定權是該組織推行此作法的目標。正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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