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中公民第 16 / 38 題

甲:於假日對少年施以品德教育。 乙:審理少年案件,可要求少年寫悔過書。 丙:偵查、起訴少年刑事案件。

南投縣縣立營北國中・114學年 第二學期 八年級 補考 公民・第 16 題・由 Siao 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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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少年保護官、檢察官、法官
  • B少年保護官、法官、檢察官
  • C法官、檢察官、少年保護官
  • D檢察官、少年保護官、法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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