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中社會第 50 / 106 題

立法院通過《民法》〈親屬編〉部分條文修正案,未來子女的姓氏不再強制一定要從父姓,父母雙方可以在子女出生前進行協商,子女出生後從父姓或母姓。立法院會做這樣的修正,是為了達到下列何種目的?

新北市市立中平國中・106學年 第一學期 七年級 段考 社會・第 50 題・由 Siao 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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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降低夫妻離婚率
  • B提倡傳統主流觀念
  • C保障子女自主權
  • D促進性別平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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