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通過《民法》〈親屬編〉部分條文修正案,未來子女的姓氏不再強制一定要從父姓,父母雙方可以在子女出生前進行協商,子女出生後從父姓或母姓。立法院會做這樣的修正,是為了達到下列何種目的?
新北市市立中平國中・106學年 第一學期 七年級 段考 社會・第 50 題・由 Siao 提供
解答
還沒有人確認過這題的答案
如果你知道答案,歡迎在下方留言分享,幫助之後搜尋到這題的人。
- A降低夫妻離婚率
- B提倡傳統主流觀念
- C保障子女自主權
- D促進性別平等
本頁的解題說明由 我去不早說(apps.siao.ai)整理
其他答案
這一題只收錄到一次,所以沒有別的答案可以比對。
留言
還沒有人留言。登入後就能補上答案或指出錯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