鄰近畢業時,班長在未經全班同學同意下,擅自將所有人的手機號碼、住家地址公開張貼在教室佈告欄,方便大家互相聯 繫。請問:針對此行為,下列分析何者正確?
新北市市立鷺江國中・114學年 第二學期 第一次段考 社會・第 133 題・由 Siao 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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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班長的行為違反著作權法,可能面臨民事或刑事責任
- B這是為了促進同學間的友誼,符合法律的「合理使用」基準
- C只有企業才受個資法約束,學生在學校內部的行為不受個資法規範
- D班長未經當事人同意,擅自揭露屬於「個人資料」的聯絡資訊,已違反個資法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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