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浩在網路上與賣家約定好以 2,000 元價格買下一臺二手腳踏車,並約定交貨時間。不久後阿鈞 .也在網路上看到該腳踏車,阿鈞親臨現場並出價 3,000 元,賣家考量收益便將腳踏車交付給阿鈞。 .請問:依上述狀況,阿浩應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呢?
高雄市私立正義高中・112學年 第二學期 八年級 第一次段考 公民・第 11 題・由 Siao 提供
解答
答案
阿浩可向賣家要求負起債務不履行的責任
- A阿浩契約簽訂的時間較早,可直接向阿民要求交付腳踏車
- B阿鈞已經取得腳踏車的所有權,阿浩沒有任何辦法
- C阿浩可以向阿鈞提出所有物返還
- D阿浩可向賣家要求負起債務不履行的責任正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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