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公民第 16 / 127 題

陳桂林是十大槍擊要犯中的第三號通緝犯,在自首未果後決定效法「周處除三害」 .的精神,狙殺前兩號通緝犯「香港仔」 、以及化身為邪教教主的林祿和與徒眾數十 .人;自首以後,陳桂林被判處死刑並槍決伏法。請問:陳桂林所犯的「殺人罪」 .主要是侵害下列何種法益?

高雄市私立正義高中・113學年 第二學期 八年級 公民・第 16 題・由 Siao 提供

解答

答案

集體法益

  • A國家法益
  • B社會法益
  • C個人法益
  • D集體法益正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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