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 年新北某國中發生震驚社會的校園割頸命案,涉案 的郭姓少年與林姓少女,經少年法庭法官審理後,一審分 別被依「殺人罪」判處有期徒刑 9 年與 8 年。許多民眾質 疑「為何不判死刑或無期徒刑?」 。依據我國《刑法》與 《少年事件處理法》的規定,下列哪一項是法院未判處兩 人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法理依據?
彰化縣縣立員林國中・114學年 第二學期 八年級 補考 社會・第 1 題・由 Siao 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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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少年法庭的法官只有開導和處分學生的權力,完全沒 有判處有期徒刑等刑事處罰的權限
- B因為涉案少年的家長已經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全額民事 賠償和解,因此自動轉換為不用坐牢
- C因為兩人是在校園內犯案,依據教育部校安條例規 定,校園犯罪一律減輕刑責
- D法律認定未滿 18 歲之少年身心發展尚未成熟,具備調 整教化的可能,因此依法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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